
各部门、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健康第一教育理念,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实施学生体质强健计划的意见》,深入推进《河南中医药大学大学生体质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厚植中医药体育文化底蕴,践行“以体强身、以体育智、以体润心、以文化人”育人理念,充分展现我校学子朝气蓬勃、奋勇争先的精神风貌,推动传统保健体育与现代校园体育深度融合,营造富有中医药特色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经研究,决定举办河南中医药大学首届大学生体育文化节系列赛事,为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河南中医药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承办单位:校团委、体育健康学院
二、竞赛时间与地点
比赛时间:2026年11月10日
比赛地点:河南中医药大学东田径场
三、参与对象
中医学院(仲景学院)、仲景书院,药学院(中药制药技术与装备行业学院),医学院,护理学院(智慧康养护理行业学院),康复医学院,管理学院,外语学院,信息技术学院(智能医疗行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健康学院,中医药科学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管理科大联合学院,本草书院,尚真书院,国际教育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儿科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骨伤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针灸推拿学院,第五临床医学院。
四、比赛项目
单人赛:单人跳绳比赛(男子组、女子组)
团体赛:跳长绳比赛(12人)
五、活动要求
(一)参赛资格
1.各参赛队以学院为单位,经学院同意、盖章后,方可报名参加比赛。
2.单人跳绳:各单位可报名男运动员10人、女运动员10人;
3.跳长绳:各单位可报1队,男运动员7人、女运动员5人,其中2名男运动员摇绳;上场跳绳队员为男5人、女5人。
4.各参赛单位需领队1人,领队为学校教职工。
5.健康要求:参赛队员需身体健康,无心脏病、哮喘等不适宜剧烈运动的疾病,且均需持有但不限于郑州市城镇居民医保等相关意外伤害保险且需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二)参赛要求
1.2026年10月2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参赛队并填写报名表(附件1、附件2),每队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电子版与纸质版报名表(须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校学生会文体心理部。逾期报名或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2.各队需提前20分钟到场,由各队教练员或队长到技术台报告人数,填写参赛人员名单,无故迟到10分钟以上视为弃权。参赛队员比赛时需随身携带身份证明(学生证、身份证)备查。
六、竞赛办法
(一)执行规则
参照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跳绳竞赛规则》及本规程执行。
(二)单人跳绳比赛
比赛分男子组、女子组,比赛时间为1分钟,裁判发令后开始跳绳,中途失误可继续,次数累计,以1分钟内有效跳绳次数为比赛成绩,按次数由多到少排,成绩以裁判长签字确认的计数表为准。
(三)跳长绳比赛
每队12人,其中2人摇绳,10人跳绳。摇绳者须为男运动员,跳绳队员男5人、女5人;比赛时间为1分钟,裁判发令后开始跳绳,跳绳过程中若中断,可继续跳绳,次数累计,以1分钟内全队有效跳绳总次数为比赛成绩,按总次数由多到少排名,成绩以裁判长签字确认的计数表为准。
(四)名次评定办法
单人赛:按有效跳绳次数由多到少录取。次数相同者,依次按以下顺序排名:(1)失误次数少者列前;(2)加赛30秒,次数多者列前;(3)仍相同,抽签决定名次。
团体赛:按全队有效总次数由多到少录取。总次数相同者,依次按以下顺序排名:(1)全队失误次数少者列前;
(2)加赛1分钟,总次数多者列前;(3)仍相同,抽签决定名次。
报名不足录取人数时,按实际参赛人数录取;报名不足3人(队)的项目,取消该组别比赛或减一录取。
(五)申诉办法
对比赛成绩有异议的,须在成绩公布后3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诉,逾期不再受理。
七、注意事项
(一)比赛遵循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原则。
(二)场上队若员发生冲突,取消相关方比赛资格与成绩,并将滋事严重者交由学生处严肃处理。
(三)场上队员应积极比赛,严禁消极懈怠行为,严禁出现场下报复伤人事件,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四)参赛队员不允许使用或佩戴手表、项链、戒指、耳环等物品,避免对双方队员造成伤害,比赛中一经发现,裁判员有权采取处罚措施,如遇不服从者,裁判有权终止相关人员比赛,直至取消比赛资格。
(五)各队应积极传播健康向上的校园体育文化,不得在校园贴吧、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社交公众平台发表败坏学校形象的言论,一经发现取消该队员比赛资格,影响严重者取消相应学院比赛资格,请各院发布通知,呼吁文明观赛。
(六)如遇天气或场地等不可抗拒因素,取消当场比赛,并由赛事组委会另行通知比赛时间。
八、奖项设置
(一)录取名次与奖励
单人赛男女各录取前八名;团体赛录取前三名。
(二)其它奖项
比赛设优秀运动员10名、优秀教练员10名,优秀裁判员10名。
(三)奖励办法
单人赛男女前八名颁发奖状,团体赛前三名颁发奖杯;优秀运动员、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颁发证书。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本规程解释权归属河南中医药大学体育健康学院
体育健康学院
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