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项目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办人〔2026〕19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主要面向教学科研一线、在学校学科建设中起到骨干核心作用,同时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一定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人才;已获省教育厅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已入选国家或省级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等人员原则上不再申报。
二、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忠诚教育事业,勇于改革创新,出色履行岗位职责,乐于奉献,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术技术水平应在省内教育系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和较高的学术造诣;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教学、教研人员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5.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人员应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申报人员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流创建学科中符合申报条件的青年人才应在4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代表性学术成果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代表性学术成果之一:
1.主持或参与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两位)完成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3.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
4.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社科类奖;
5.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三、申报名额
中医学院(仲景学院)、医学院、药学院、管理学院、外语学院、信息技术学院、护理学院、康复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健康学院、中医药科学院、儿科医学院分别推荐申报不超1人;第一附属医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第二临床医学院、骨伤学院)、第三附属医院(针灸推拿学院)分别推荐申报不超2人;中医学一流创建学科单列推荐申报1人。经学校组织专家评议后,按分配指标分别推荐校本部、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一流创建学科申报人到教育厅参评。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请各单位于7月29日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师资科邮箱:
1.综合报告扫描件(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1份,内容包括推荐申报人员个人基本情况、思想政治、师德师风情况以及单位申报情况;
2.《2026年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申报人员业绩汇总表》电子版(附件)。
3.此次申报工作通过“河南省教育厅人才评选管理系统”(https://rcpx.open.ha.cn/)申报,不再提交纸质支撑材料。请各单位确定申报人选后提前与我部联系,为人选分配系统账号。
联系人:段涛, 电话:86560525, 电子邮箱:szk@hactcm.edu.cn。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人才工作部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