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提升中药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2026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河南中医药大学校级科研项目实施方案(试行)》(河中医办〔2026〕15 号)等文件精神,以产品研发和市场化应用为导向,通过技术转移孵化、产学研协同创新等路径,推动学校科技创新成果系统化、规模化走向市场,服务河南中医药强省建设和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设立2026年度校级成果转化培育项目,同时对2025年度已立项成果转化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一、项目申请
(一)总体申报要求
1.申报人员要求:我校在编在岗科研人员(含直属附属医院),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岁。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联合申报,鼓励与企业联合申报。
2.申报条件(2.1必选,2.2或2.3选其一):
2.1 已有核心知识产权(产权归属学校或直属附属医院);
2.2 项目前期已和企业合作得到初步验证或依托校企研发平台开发;
2.3 依托学校科研平台优先支持省级以上平台产出成果。
3 成果产出:获得支持的项目所申报知识产权应归属学校(包括专利、药品临床前研究通知书等),发表论文须标注“河南中医药大学校级科研项目资助(项目编号:XXX),与企业签订技术转让合同需附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和到账凭证。
(二)项目支持方向与选题指南
1.“十大豫药”植物新品种培育项目
需求目标:围绕我省“十大豫药”(怀地黄、怀山药、怀菊花、怀牛膝、山茱萸、金银花、连翘、冬凌草、南阳艾、杜仲)或其它优势豫产道地药材,选育出具有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的植物新品种,并最终获得国家或省级审定,解决优良种质资源缺乏的问题。
考核指标(第一项必选,其余三项至少选两项):
① 与企业签订品种权转让或许可合同,转让到账金额≥100万;
② 完成植物新品种的选育工作,获得国家植物新品种审定证书;
③ 建立新品种的配套繁育技术规程1套,建立不少于10亩的良种繁育示范基地,并获得相关地方标准;
④ 通过省级品种审定后实现规模化推广(≥1000亩)。
项目交付成果:新品种选育报告;品种权/审定证书;示范基地证明材料,到账凭证。
项目周期:2年。
资助金额:总经费45万元,单项15万元,资助3项,分两年拨付。
2. 保健食品培育项目
需求目标:针对特定需求应用场景,研发具有明确功效、配方科学、工艺可行的保健食品,获得相应备案号或注册号。并带动相关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和地方标准升级。优先选择豫产道地药材为主要原料的研发项目。
考核指标(须完成以下两项中的至少一项):
① 完成产品的配方、工艺及质量标准研究,完成功能性、药效评价,提交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获得受理通知书(注册类);
② 协助企业备案凭证(备案类),实现转化金额≥300万。
项目周期:2年。
支持金额:总经费100万元,支持2项,分两年拨付,单项50万元。
3.澳门“非药”联合研发专项
需求目标:针对海外市场需求的“非药”产品,联合企业申报澳门或国家相关专项,并完成产品的联合开发。
考核指标(须完成以下三项中的至少两项):
① 实现转化金额≥50万;
② 联合申报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澳门专项立项1项;
③ 联合完成至少1个“非药”产品的开发并完成澳门准入(备案/注册)。
项目交付成果:联合申报获批文件;产品研发报告;市场准入批号;合作产出证明。
项目周期:1年。
资助金额:总经费50万,单项25万元,支持2项。
4.中药新药培育(“一校一品”临床前阶段)
需求目标:
以我校临床经验方或院内制剂为基础,聚焦中医药优势病种,完成中药新药的临床前研究(包括药学、主要药效学、初步安全性评价),形成符合IND申报要求的整套资料,并提交药物临床试验申请(IND)获得受理通知书。
考核指标:
① 完成IND申报资料汇编,并获国家药审中心受理通知;
② 与至少一家企业就该项目达成技术转让或合作开发合同意向,合同金额≥1500万元,首笔到账金额≥300万元。
项目交付成果:中药新药临床前研究报告;IND申报资料及受理通知书;
项目周期:1年。
资助金额:总经费140万元,单项70万元,支持2项。
(三)绩效考核与结题
考核方式:实施目标考核管理,考核优秀可根据项目需求滚动支持。
结题验收:对照各任务书的“考核指标”和“项目交付成果”进行验收。
(四)申报程序
1.信息填报: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填写申请书(见附件1,文件名统一命名为“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及汇总表(见附件2)提交至科研系统校级项目,二级院部审核后以院部为单位将汇总表盖章后提交至科技处邮箱:kjcgzr@hactcm.edu.cn ,经科技处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资助。
2.时间要求:项目负责人提交申请材料时间截止7月17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
二、项目结题
我校2025年度成果转化培育项目已到期,为规范项目管理,做好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结题对象:2025年度校内成果转化培育项目所有立项负责人。
2.结题要求:
2.1.项目负责人需对照任务书,如实提交结题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
2.2.结题核心指标:高价值知识产权、校企合作、技术转移转化完成情况。
2.3.未按计划推进、完成质量不佳的项目,按规定终止资助、取消培育资格,2年内不再接受该负责人相关培育项目申报。
2.4.本次结题由项目所在二级单位依据《河南中医药大学校级科研项目实施方案(试行)》(河中医办〔2026〕15 号)组织开展,结题材料由院部留存备查,同时将结题验收表和汇总表(附件3、4)(盖章扫描件)报送科技处备案。
3.材料提交
3.1.项目负责人在科研管理系统“校内项目评审”模块填报结题相关信息,上传结题报告和附件材料。
3.2.各院部于2026年7月17日12:00前,将《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结题验收表》和汇总表扫描件上传至系统备查。
三、联系方式
主管部门:河南中医药大学科学技术处(成果转化办公室)
联 系 人:黄老师、范老师
联系电话:0371-87160491、0371-61770156
电子邮箱:kjcgzr@hactcm.edu.cn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56号 俊学楼A106
科学技术处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