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院、书院及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的最新精神,推动科技创新与中医药产业深度融合,促进我校众创空间(以下简称“众创空间”)高质量发展,强化高水平科技服务,提升孵化服务效能,依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工信部科〔2025〕131号)、河南省科技厅《河南省众创空间管理办法》(豫科〔2020〕10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需求,现面向全校师生招募创新创业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众创空间的基本情况
河南中医药大学众创空间,是中医药特色鲜明的省级创新创业平台。空间内设置有苗圃区、孵化区、路演厅、会议室、咖啡吧等功能区域,孵化项目涉及中医药大健康产品、中医药文化传播、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医疗电子信息技术、AI智能等领域。众创空间具有创意交流、创新实践、创业培训及创业孵化等服务功能,为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
二、入驻事项
(一)入驻条件
1.申请入驻项目应有明确的团队负责人、团队成员和指导教师;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是我校教职工(包含附属医院)、全日制在校生及往届毕业生返校创业者(毕业五年之内),其他外来优秀项目亦可一事一议。
3.入驻需以苗圃项目或创业公司的形式申请入驻。依托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或创新团队开展的创新创业、技术转移类项目优先入驻。
4.申请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且已经开始运作,具有合理及有效的后续发展规划。可以是尚未注册但基本成熟,已进入实创阶段且具有良好的市场潜力的项目;也可以是已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并经营管理的企业。
5.鼓励项目紧密结合中医药专业,优先支持中医药科技创新类、中医药与多学科交叉融合类、中医药文创产品设计类等相关项目入驻。对于参加过国家及省市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 及其他创新创业大赛,并取得较好成绩的中医药相关项目,以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依托中医药科技研发课题的项目,予以优先考虑入驻。
6.项目应具有创新性和市场竞争力,能够为中医药产业发展带来新的理念、技术或商业模式,致力于解决中医药领域的实际问题或满足市场需求。
7.招募的双创团队原则上须在众创空间注册独立法人公司(入驻3个月内),并有人员实际入驻办公。已获正式工商注册登记者优先安排入驻,但须在入驻后1个月内将注册地变更到我校众创空间。
8.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自觉遵守众创空间相关管理制度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招募的创新创业项目采取导师责任制管理,在团队导师指导下开展相关创业活动。
(二)入驻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的项目负责人或者创业团队,请按入驻申请截止时间向众创空间管理办公室提交申请材料,程序如下:
1.提交材料。材料包括:
(1)众创空间入驻申请表(单面彩印),盖学院、书院及相关单位公章,详见附件一;
(2)创业计划书(详见附件二)、路演PPT、项目相关资料;
(3)团队负责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工作证等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4)其他材料:营业执照、知识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
2.材料审核及初选、项目路演。
3.众创空间管理中心审批。
4.通过审批的创业团队签署入驻协议,并接受入驻培训、正式入驻。
三、入驻可享受的政策
1.为入驻团队免费提供办公场地,根据团队规模和项目需求合理分配场地资源。同时,配备电脑、打印机等必要的办公设备,保障团队日常办公需求。
2.免费使用众创空间内的洽谈室、会议室、路演厅等公用设施,用于商务洽谈、项目研讨、成果展示等活动。众创空间负责对公用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与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3.积极协助符合条件的项目申请财政性科技经费、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软件产业创业种子专项资金等国家、省、市的专项资金。
4.设立项目种子基金,为优秀项目的孵化提供资金支持。提供投融资服务,帮助团队对接天使投资、风险投资、银行贷款等各类投融资渠道。组织开展投融资对接活动,邀请投资机构、金融机构与入驻团队进行面对面交流,促进资本与项目的有效对接。
5.定期举办创业培训课程、讲座、沙龙等活动,邀请知名企业家、投资专家、行业权威等进行分享与交流,内容涵盖创业理念、商业模式构建、市场营销策略、财务管理、风险防控等方面,提升团队成员的创业素养与能力。
6.依托学校的科研资源与技术平台,为入驻团队提供中医药技术研发支持,包括实验设备共享、技术咨询、科研合作等。鼓励团队与学校科研团队开展产学研合作,加速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
7.为项目提供注册登记、项目入驻、工商、税务登记和变更、年检及企业代码、银行开户等全程代理服务。协助入驻团队进行知识产权申请与保护,提供知识产权培训、咨询服务,指导团队进行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登记等工作,维护团队的知识产权权益。
8.协助符合相关条件的项目申请税收优惠、科技创新等方面减免或奖励。
9.积极组织入驻团队参加各类中医药行业展会、推介会、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为团队提供展示项目成果、拓展市场渠道、对接客户资源的平台,提升团队项目的知名度与影响力。
四、入驻管理
1.应在协议指定区域内经营,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区域,严禁将众创空间场地转让或转租给他人使用。
2.不得擅自对众创空间既定的格局和装修等进行改造,如确因业务需要须增加装饰项目,装修方案需经管理中心批准方可施工。
3.在众创空间举行大型活动,需提前三天到管理中心报备;如有校外人员参加,需提前一周进行报备。
4.创业实施过程中,涉及改变预定项目内容、延迟/中止/提前计划实施等,负责人须提前15天向管理中心报备。
5.各项目在管理中心的统一管理与指导下,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每季度末需向管理中心上报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支持管理中心完成相关的统计工作。
6.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学校校纪校规,合法诚信经营。
7.积极支持、协助和配合管理中心开展各项工作。
五、材料报送时间、报送地点、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均须按类当面报送,文件袋封皮并附材料清单。
2025年上半年招募项目与本批次招募项目一同参与入驻审核,请负责人按照附件一、附件二修改各自材料,报送电子版即可,无需报送纸质版。
材料报送时间:2025年11月28日
材料报送地点:综合楼B2区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B1S620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371-86667288
学工部、研工部
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