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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HENAN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

关于申报2023年度省重点研发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2日 消息来源:科技处

学校各科研业务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重点研发专项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申报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应按照省重点研发专项指南发布的专题进行申报,围绕我省重点领域产业发展,聚焦重点方向,不在指南范围内的项目不予受理。

(二)项目申请单位应为在我省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注册时间为2022年5月1日前,建有省级(含省级)以上研发平台,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三)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3年5月1日后出生),鼓励青年创新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且截止到2023年5月1日逾期未结项的,不得申报。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四)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单个项目财政支持资金一般不低于100万元。其中,项目申请单位为企业的,投入项目研发的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省财政根据项目年度执行计划和经费实际需求分年度拨付支持经费。

(五)鼓励各地、各部门统筹资源、联动支持,鼓励骨干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联合申报、协同攻关;产业化应用项目原则上由企业牵头申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牵头申报的应有企业参与;省实验室按照任务型创新模式,自主实施重大创新项目,符合条件的直接纳入省重点研发专项管理,不再参与竞争申报。

三、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由项目申报人、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主管)单位登录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一)项目填报。项目申报人按照指南要求,使用个人账号登录“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hnkjt.gov.cn/)”填写项目申报书,申请省财政经费资助项目须填报预算申报书,填写完成后在系统中提交项目申报书和预算申报书。

(二)院部推荐。各科研业务单位按照申报指南审核项目材料,保证审核通过的项目申报书、预算申报书于2023613提交至学校。

(三)学校推荐。学校管理员登录系统审核项目,于61517点前提交至科技主管部门(单位)。

(四)主管部门审核。科技主管部门将审核通过并申请财政经费的项目预算申报书转送财政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对项目预算申报书审核通过后,由科技主管部门统一61618:00将项目推荐提交至省科技厅。

请项目申报人如实填写项目申报内容,确认提交前可以多次修改保存;已提交的项目需要修改请联系学校管理员;已提交至省科技厅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

三、申报事项咨询

(一)系统注册、填报、提交等问题咨询

省科学技术情报中心:0371—65974111

(二)项目指南咨询

电子信息领域: 0371—86561627

先进制造领域: 0371—65936658

新材料领域: 0371—86561672

新能源交通领域: 0371—86548303

生物医药领域: 0371—86230277

资源环境与社会事业领域:0371—65967328

农业农村领域: 0371—65526018

(三)申报业务咨询

省科技厅项目统筹处 0371—86561692

省财政厅科技事业处 0371—65802522

(四)学校联系人:

周艳丽 纪永升 0371-65955107

科学技术处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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