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部门各单位采购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结合年度预算项目执行情况,现启动2026年度下半年采购计划补充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使用2026年度各类资金采购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在5万元(含)以上,需通过采购(招标)方式实施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类项目(含网上商城采购),均须纳入填报范围。
二、填报要求
1.坚持“预算约束、压缩批次、降低成本”的原则,确保应报尽报;
2.学校采购工作严格实行“无计划不采购”,未报送采购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予采购;
3.后期临时下达的上级专项资金或经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议批准拟于本年度实施的采购项目,可随时申请追加采购计划。
三、填报时限
请有采购计划的部门、单位于2026年10月23日(星期五)17:00前通过学校“网上办事大厅-采购系统”完成填报工作。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