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财政厅预算管理相关规定,专项资金必须在限定期限内执行完毕,逾期未执行的资金,将由财政部门统一收回,且年度结余结转率作为重要预算分配因素将直接影响我校次年度财政拨款额度。基于此,近日计划财务处对学校专项资金执行情况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将通过一定形式转发至各部门。
请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尽快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形成实际支付。尤其是省财政厅要求2026年9月30日前必须执行完毕的项目,请务必于9月25日前办理有关财务报销手续,如因逾期导致项目资金被收回的,由项目归口管理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因资金被收回、预算执行不到位扣减学校下年度财政拨款额度的,学校将做出项目调整、暂停新项目申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等相应处罚措施。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