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各单位:
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建立健全本科教学工作激励机制,激发教师投身教学建设与研究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统筹设计、分层管理的原则,教学业绩分为显著性业绩和一般性业绩两个层面。现需对我校2025年度两个层面的各类教学业绩进行统计,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并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相应表格,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业绩统计时间范围
此次统计的教学业绩完成时间为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填报方式及要求
(一)线上填报
此次教学业绩(显著性业绩和一般性业绩)材料均通过教师一张表平台上报。教师访问教师一张表平台地址:https://authserver.hactcm.edu.cn/authserver/login?service=https://yzb.hactcm.edu.cn,跳转到统一身份认证系统,使用办事大厅用户账号密码登录。
登录平台后,在首页待办提醒中可以看到需要填报的“2025年度河南中医药大学教学业绩统计”任务,按照引导,把对应的业绩数据补录到平台中,预览核对数据无误后,提交到所属学院教学办负责人审核。详情参见附件1《一张表平台教学业绩填报教师操作手册》。相关职能部门已提前导入基础数据,请课题负责人或成果第一完成人登录平台,对相关数据进行补充完善。
(二)各类业绩认定标准及填报要求
1.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对发表在高水平期刊(SCI、SSCI、A&HCI、EI收录期刊,CSSCI来源期刊、北大中文核心期刊)或者报纸(《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社会科学报》《中国青年报》《河南日报》《中国中医药报》等)上的教研论文认定为显著性业绩。对发表在国家级、省级期刊上的教研论文认定为一般性业绩。
教研论文只对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的独著者和第一作者以及第一通讯作者(我校在校学生为第一作者)进行统计。中文核心期刊及高水平报纸上发表论文须报送期刊及报纸复印件1份(其中期刊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页、论文所在页),原件由有关报送单位核对,确认无误后在复印件上盖章,其中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论文以北大出版社《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23年版(即第10版)为准。各类索引(包括SCI、SSCI 、A&HCI、CSSCI、CSCD、EI、CPCI)收录的论文必须是全文发表的论文,被收录论文须报送论文复印件1份(包括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页、论文所在页)及具有资质的查新工作站出具的检索收录证明,并将上述材料扫描件上传教师一张表平台。
2.教研著作:在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教学管理中具有创造性与新颖性,在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教学管理研究上有所创新和突破的著作。对由国家级出版社、国家级专业出版社出版的教研著作认定为显著性业绩。对由其他正规出版社出版的教研著作认定为一般性业绩。
教研著作只对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的独著者和第一著者进行统计,著作应不少于15万字。填报的著作须将著作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和“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信息扫描件上传教师一张表平台,其中符合显著性业绩者还须报送著作原件1本。
3.教学成果:对获得国家级、省部级教学成果奖认定为显著性业绩。对获得厅级、校级教学成果奖认定为一般性业绩。
教学成果只对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以我校为非第一单位申报的仅限于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进行统计。填报的高层次成果须报送获奖文件及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如暂无获奖证书,可在证书发放后将证书补充上报),原件由有关报送单位核对,确认无误后在复印件上盖章并将扫描件上传教师一张表平台。其他成果须将获奖文件及获奖证书电子版扫描件(彩色、PDF格式)上传教师一张表平台。
4.教研项目:对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及部分厅级重大、重点教研项目立项认定为显著性业绩。对其他厅级、校级教研项目立项认定为一般性业绩。
教研项目只对我校为第一单位的第一主持人进行统计。填报的高层次教育教学研究项目须报送立项文件或立项通知书复印件1份,原件由有关报送单位核对,确认无误后在复印件上盖章并将扫描件上传教师一张表平台。其他项目须将立项文件或立项通知书电子版扫描件(彩色、PDF格式)上传教师一张表平台。
5.教学竞赛奖、教学名师:对获得国家级、省部级教学竞赛奖/教学名师认定为显著性业绩。对获得厅/校级教学竞赛奖/教学名师认定为一般性业绩。
按校/厅局级、省部级、国家级分别上报获奖证书电子版扫描件(彩色、PDF格式),原件由报送单位核对,最终审核认定后部门从系统导出汇总表盖章后上报。
6.指导学生学科竞赛:对获得国家级、省部级指导学生获奖情况由第一指导老师进行填报。竞赛通知、获奖证书、获奖公示等电子版扫描件(彩色、PDF格式)上传教师一张表平台,由报送单位初核,最终职能部门审核认定。
三、认定流程
教师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学校一站式网上服务大厅将业绩录入“教师一张表”,并上传相应材料。未在系统中填报的教学业绩不予认定。显著性业绩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定,一般性业绩由学院审核认定。
四、材料报送时间、方式及联系人
1. 报送时间:系统填报截止日期:2025年12月31日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26年1月5日
2. 报送方式:
业绩审核认定后从一张表平台导出汇总表并确认盖章后报送(导出流程见附件1操作手册)。业绩1-4相关纸质材料请以部门/学院为单位报送到龙子湖校区俊学楼A210教务部高等教育研究科;业绩5汇总表报送到龙子湖校区俊学楼A812(东)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人才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发展科。业绩6相关附件请以“学院+竞赛名称”命名报送到龙子湖校区俊学楼A110(南)教务部考试中心。
3. 联系人:教务部高等教育研究科:刘力铭 联系电话:65680055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人才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发展科:乔永辉(俊学楼A812东) 联系电话:65962511
教务部考试中心:刘舒宁 联系电话:86635569
教师一张表平台技术支持电话:65962530转3
教务部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人才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