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深化河南省研究生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豫教研〔2014〕8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同时做好省级教改立项的申报推荐,我校决定开展2017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本次校级项目申报工作与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工作相结合,将推荐部分校级项目至省级教改立项中。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河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教高〔2017〕493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条件
2017年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分为两类: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立项条件原则上应满足《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教高〔2017〕482号)规定。考虑到我省首次开展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申报工作的实际情况,对项目主持人“主持完成过校级以上教改项目”不做硬性要求,但应主持完成过省级以上科研项目。项目主持人应为研究生指导教师(至少独立完整培养过一届研究生)或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
二、立项程序
1.部门申报。申报人按要求填写《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由部门组织评审后,按申报限额统一报送。
2.专家评审。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组,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立项的原则组织评审。
3.立项公布。拟立项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三、立项办法
1.立项范围。应结合学校研究生办学与人才培养定位,专业研究会、教学指导委员会应结合工作特点,在《2017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范围内,自行命题组织申报。
已列入教育部、全国或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省教育厅、省级以上教育科学研究机构、学会及其他单位立项的研究生教改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得再申报。
2.申报限额。基础医学院、药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针灸推拿学院每单位限报2项,思政部、外语学院、护理学院、康复医学院、洛阳研究生工作部、郑州市中医院每单位限报1项。项目主持人和主要成员限主持或参与1项教改项目,项目成员数量(含主持人)限8人,跨单位合作项目成员数量每增加一个单位可增加3人,最多限5个单位20人。
四、项目管理
1.校级教改项目立项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学校给予经费支持,保证项目顺利完成。
2.校级教改项目以项目管理形式组织实施。研究生处负责研究生校级教改项目的组织遴选、立项建设和成果验收。项目主持人所在部门负责项目过程管理,督促检查指导,及时将项目研究阶段性成果应用到人才培养工作实践中。
3.省级教改项目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要求进行项目管理。
4.项目立项建设期内,不能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中止的项目,按规定予以撤销,追回已拨经费。
五、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部门务必于7月10日前将立项申报有关材料以院部为单位报送研究生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1.《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一式5份)、并附上述材料电子版一份。
2.《立项申报汇总表》(1份),并附上述材料电子版一份。
3.相关证明材料:项目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五年内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包括与项目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及论著复印件(1式5份,按序装订成册)。
联系人:朱志军
联系电话:0371-65680235
邮箱:zzjun63@126.com
研究生处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