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业务单位:
根据《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豫科〔2022〕119号)、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第二批)的通知(豫科〔2025〕 80 号)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学科领域和项目类别
(一)申报学科领域
生命、工程与材料、医学、信息、数理、化学、地球科学等7个学科领域。
(二)申报项目类别
交叉学科创新研究群体项目、面上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青年学生科学基金项目(以下分别简称交叉学科创新群体项目、面上项目、青年项目和青年学生项目)。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程序
省基金项目统一实行网上申报,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1. 用户注册。个人(申请人)用户应在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注册并实名认证后,才能登录系统,已完成注册和认证的用户仍使用原账号。
2. 单位信息填报。依托单位基本信息统一由单位管理员在提交本单位项目之前填写或更新完善。单位管理员提交后,单位所有申请人均能及时共享显示,不需单独、重复填报。
3. 项目信息填报。项目申请人按照指南要求,登录“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http://nsf.hnkjt.gov.cn/)”填写项目申请书(交叉学科创新群体项目还需同时填写经费预算书),完成后提交至依托单位(提交至非依托单位如高校附属医院等,将不予受理)。
4. 审核推荐。单位管理员使用法人账号登录系统,按照项目申请指南要求审核项目,将审核通过的项目统一提交至省科技厅。
(二)相关要求
1. 项目申报实行限额推荐。主要根据各依托单位2023、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立项情况,以及近2年项目过程管理情况等综合确定。我校推荐名额为180项,其中面上项目60项,青年项目110项,青年学生项目10项,其他项目不限名额。
2. 为保证申报质量,我校科研业务单位差额推荐。各院部指标分配见附件2。一附院、二附院、药学院和中医药科学院推荐青年项目比例不低于总推荐数的65%。学校双肩挑人员从其学科归属的二级科研业务单位申报。
青年学生项目按照每个院部择优推荐2项。为了支持双一流学科建设和协同中心建设,中医学、中药学、中西结合学3个一级学科各分配1个指标,3个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各分配1个指标。
3. 本批项目申报不再设置无财政资金支持的指导性计划项目。
4. 除交叉学科创新群体项目外的其他省基金项目继续实行“包干制”,不再编制项目经费预算。项目申请实行科研诚信承诺制,依托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均需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并上传申报系统,对项目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合法性负责。
三、申请注意事项
认真阅读申报指南中各项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直接取消申报资格。
(一)特别提醒
1. 省基金项目不支持将相同或基本相同的项目申请书在不同机构中以同一申请人或者不同申请人的名义多处申请。对于申请人在以往资助项目(含国家级)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2. 各类别项目的申请人均需附不超过5篇代表性论文或著作(要求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3. 关于青年项目和面上项目的项目名称、申请人及申请领域。原则上应与申请国家基金项目时保持一致,其他内容可按照省基金青年和面上项目的资助强度和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4.青年项目和面上项目需由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下载2023或2024年度国家基金相应项目类别的通讯评审意见,加盖公章后统一上报(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该单位当年推荐项目资格)。对于通讯评审意见中半数以上专家明确表示“不建议资助”的项目,不能推荐上报。
5. 交叉学科创新群体项目申请人若有2023或2024年度申请国家基金未获资助的相关项目,可选择提供通讯评审意见供专家评审时参考(通讯评审意见需经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下载盖章后,由本人直接上传系统)。
6. 青年学生项目需提供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的证明材料,由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加盖公章后统一上报(不得上传至申报系统)。
7. 青年学生项目拟开展的研究内容不得照搬照抄已批准的科研项目的相关内容。
(二)依托单位及申请人注意事项
为避免项目申请人因非学术性失误而失去参评机会,特别提醒依托单位及申请人注意,申请项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将不予受理:
1. 申请人、参与人未在相应栏目签名。
2. 申请书有关栏目未填。
3. 依托单位或合作单位未加盖单位公章或名称与公章不一致。
4. 未按要求在“立项依据”后列参考文献。
5. 未按要求提供电子版的推荐信、导师同意申请函件等相关证明文件(包括科研诚信承诺书)。
6. 申请人申请超项。
四、工作安排
省基金项目统一实行网上申报,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一) 项目申报
1.申报人按照指南要求,“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http://nsf.hnkjt.gov.cn/)”填写项目申报书,完成后提交至依托单位。账号密码与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相同。
我校申请人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为8月13日12:00。
(二)审核推荐
1. 科研业务单位审核推荐:各科研业务单位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和申报项目的质量进行审查,排序推荐。请于2025年8月13日17:00之前报送以下电子材料:附件3院部负责人签字、附件4申请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附件3需排序报送),附件3-1、3-2的可编辑版和申报书发至指定邮箱。
注:青年学生项目需提供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的证明材料(内容需承诺申报书不存在抄袭已批准科研项目等),申请人及其导师签字后,纸质版2份报送至A106(无需上传至申报系统)。
2. 学校审核推荐:学校科学技术处按照省科技厅和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要求对科研业务单位推荐项目组织有关人员和部门进行形式审查和评审。未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直接取消申报资格。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将公示无异议的项目于8月24日前提交至省科技厅。
请项目申请人如实填写项目申报内容,确认提交前可以多次修改保存,已提交省科技厅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各项目申请人、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填报、提交并审核推荐,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相应权限;系统关闭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修改、补充申报材料。
联系咨询
1.项目指南咨询
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0371—65922508,86550957,65908672
2.系统注册、填报、提交等问题咨询
省科学技术情报中心0371—65974111
3.科学技术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1-65955107
邮箱:kjczdxm@hactcm.edu.cn
科学技术处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