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办科技〔2025〕133号)要求,2025年5月20日,教育厅安全检查专家组莅临我校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并反馈了检查结果。为切实做好整改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结合我校实际,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5年上半年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厅实验室安全检查整改
(一)专家组检查结果反馈
1.各学院(部处)存在的共性问题
(1)消防安全隐患。
①逃生通道不通畅,楼道逃生通道缺乏明显指示。不符合《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第7.1.2条“紧急逃生疏散路线通畅”的规定。(责任单位:保卫处)。
③室内未配备灭火器,或无专门的区域放置,灭火器没有固定,灭火毯没有正确悬挂墙上或取用不方便。不符合《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第7.1.1条“实验室应配备合适的灭火设备,并定期开展使用训练”的规定。(责任单位:保卫处、教务部、中医学院、药学院、医学院、中医药科学院、康复学院、护理学院)。
(2)应急管理体系不健全。实验室内未制定应急预案。不符合《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第5.1.3条“建立针对重要危险源的风险管理和应急预案”,和第9.4.1条“制定危险实验、危险化工工艺指导书、各类标准操作规程(SOP)、应急预案”的规定。(责任单位:教务部、中医学院、药学院、医学院、中医药科学院、康复学院、护理学院)。
(3)危化品管理不规范。药品柜无使用记录。不符合《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第9.3.1条“实验室内危险化学品应建有动态台账”的规定。(责任单位:教务部、中医学院、药学院、医学院、中医药科学院、康复学院、护理学院)。
2.部分学院(部处)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
详见附件1。
(二)整改要求
1.各学院(部处)作为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单位,必须根据专家反馈意见,逐一对照检查,立即开展整改。对每项整改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全面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逐项整改到位。
2.请学院(部处)于6月23日前将2025年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不符合项问题的整改报告(附整改前后效果照片,突出整改实效)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实验室管理办公室(俊学楼A108),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sgl@hactcm.edu.cn,联系人:谷老师,联系电话:0371-65680206。因整改照片需要提交教育厅安全检查系统并上报教育部,请务必高度重视,避免缺项漏项。
二、上半年实验室安全检查
(一)检查范围
全校所有教学科研实验室,重点检查一级、二级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危险废物储存点等相关场所。
(二)检查重点
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附件2),从管理制度、场所环境安全、危化品管理、消防设施、仪器设备、特种设备等方面全面开展隐患排查。
1.管理制度与执行情况。检查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包括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贵重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废弃物处理规定等;是否建立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查看实验室的安全检查记录,是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2.实验室场所环境检查。检查实验室布局是否合理,整体环境是否整洁;实验台物品摆放是否整齐、有无乱堆乱放;是否存在杂物堆积、易燃物乱放等现象;实验室内安全标识是否清晰完整,包括警示标识、指示标识等。
3.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检查实验室中化学品的储存条件是否符合安全标准,有无超量储存、违规存放现象;是否建立详细的台账,做到账物相符;检查化学品的试剂标签是否清晰,是否注明名称、浓度、有效期等信息;检查实验室废弃物的储存及回收处理情况,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
4.管制类化学品专项清查。重点检查易制毒、易制爆、剧毒化学品有无违规存放及规范管理情况。
5.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实验室消防设施、用水用电安全、消防疏散通道、电器设备使用规范等情况。通风系统、水电设施、气路管道等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漏水、漏电、漏气等安全隐患。
6.实验室特种设备与气瓶(体)安全检查。检查实验室压力容器、气瓶(体)等实验室特种设备,以及实验室高温设备存放。重点检查高压灭菌锅是否有使用登记证、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设备是否定期检验,气瓶存放和使用是否规范,是否进行有效固定。冷热设备四周必须留有足够的散热空间,周围是否有易燃物质,严禁设施设备超负荷运转、超期服役、带故障运行。
7.2025届毕业生实验室物品清理与交接。重点检查毕业生实验化学品、实验设备与器材、实验资料与数据、实验室公共物品交接情况,避免出现实验样品、试剂、设备等脱管、未知试剂累积及固定资产损失等问题。
(三)实施步骤与时间安排
1.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6月18日)
由各学院(部处)党政负责人牵头部署动员,成立专项小组,通过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逐项自查,建立问题整改台账。
2.集中检查阶段(6月19日—6月23日)
国资处将联合保卫处、教务部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检查组,结合各学院通过系统提交的自查自纠及教育厅安全检查情况,对各实验室进行实地检查,并提出进一步整改意见。
3.整改落实阶段(6月24日—6月28日)
各学院(部处)需根据联合检查组的反馈意见,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到应改尽改,联合检查组将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4.总结反馈阶段(6月29日—7月5日)
校实验室管理办公室将汇总检查情况,通报检查结果,同时对此次实验室安全检查进行总结,深入查找工作不足和管理漏洞,统筹指导各学院(部处)开展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安全责任。各学院(部处)要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责任制,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全面统筹,确保安全检查工作有序开展,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牢牢掌握防范化解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
2.深化隐患排查,确保整改实效。各学院(部处)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深入细致地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到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建立详细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逐条核实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形成闭环管理,坚决杜绝形式主义、走马观花,切实做到“横到边、纵到底”,确保安全隐患整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3.完善管理体系,构建长效机制。各学院(部处)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对暴露出的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梳理,对现有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要明确各级安全管理职责,细化安全管理流程,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实验室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国有资产管理处 保卫处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