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客观评价“十四五”时期我校“双一流”创建资金使用情况及建设任务完成情况,按照《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十四五”时期“双一流”建设和创建绩效评价的通知》(教研〔2025〕101号)要求,现对我校所有“双一流”创建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撰写自评报告
各项目牵头单位全面梳理本部门负责的“双一流”创建项目,对项目的组织实施情况、项目建设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项目建设成效、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等做出全面客观总结,形成《河南中医药大学“双一流”创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报告撰写提纲见附件1)。
注意:对于跨年度项目,需按拨款年度分别撰写自评报告(项目清单见附件2)。
二、提供典型案例
请各项目牵头单位凝练本部门项目在推动学校“双一流”创建、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方面的典型案例,每个项目主管部门、单位至少提供1个案例,每个案例在1200字以内。
三、提交要求
所有自评报告和典型案例需经相关单位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盖章后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10日17:00,纸质版提交至俊学实验楼A807房间,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xkjs3381@163.com。联系人:徐向宇 联系电话:13253686290。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项目管理与“双一流”创建办公室)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