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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HENAN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

关于做好2023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1日 消息来源: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办教科〔2023〕153 号 )文件精神,现就成果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凡我校教育工作者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完成的符合下列条件的教育科学成果均可申报。

(一)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教育科学论文、著作(不包括教材、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教学课件)。

(二)已经结项的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报告。

(三)正式发表的论文,刊号必须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正式批准出版的CN 刊号,可以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或维普网上检索,字数不少于3000字;正式出版的著作,必须有“中国版本图书馆CIP 数据”核准字号,以“第1版第1次印刷”为准,字数不少于10 万字。在港澳台和国外发表、出版的成果不能参评。在境内用外文发表、出版的成果,论文需报送全文中文译文,著作需报送1 万字以上重要观点摘要中文译文。

(四)申报者必须是成果第一作者,每个申报者限报1项成果,申报者及所有合作者署名须与成果原件署名一致。

二、成果申报材料

(一)申报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需提交的材料:成果原件 (复印件)、《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见附件1)、《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成果word格式电子稿。

(二)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正式发表的论文,原件经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省直属学校等报送单位核实后退回,报送时需提交装订成册的发表该论文的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等复印件1套。正式出版的著作,需提交著作原件1本。已结项的课题研究报告,需提交研究报告原件及《结项证书》复印件 1套。上述成果材料均需经报送单位审核,并在原件或复印件作者署名处加盖公章,评审后不再退回。所有申报成果均需提交与原成果内容完全相同的word格式电子稿,否则不予受理。

(三)为保障成果评审的严肃性、科学性,申报成果将由省教科规划办统一安排文本复制比检测(查重)。全国中文核心期刊 (北京大学图书馆版)和 CSSCI 来源期刊发表的成果可免于复制比检测,但须在汇总表备注栏明确标注。

三、申报程序、要求

(一)我校的申报成果,由学校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审核、汇总后直接上报。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科规划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材料报送要求

1.按成果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分类报送,其中论文原件由各学院核实后退回。

2.《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评书》)(见附件1)纸质文本一式2份(一律用A4纸、竖装、双面打印),电子版1份,各学院须在《申评书》第三页“申报人单位意见”一栏签字盖章。

3.《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由各学院填写报送,纸质文本及电子版各1份(即使申报一项也要填写此表)。

4.上报材料纸质版使用档案袋分装,每袋限装一项成果的材料,《申评书》封面和袋内材料明细分别贴于档案袋的正反两面。材料电子版以申报人姓名命名文件夹,里面包括申评书和成果电子版,申评书以姓名(申评书)的格式命名,成果材料以姓名(论文/研究报告/著作)成果题目的格式命名。

(三)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各学院将汇总后的申报材料于2023年5月22日上午12点前报送至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新校区俊学楼A312房间),电子文本发送至13323836261@163.com,恕不受理个人申报和逾期申报。

四、有关本次申报成果的省教育厅文件,可登录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haedu.gov.cn)或河南教育科研网(http://www.hnedur.com)查阅。

联系人:闫秀娟 联系电话:65575596

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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