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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7年12月12日   科技处

学校各院部: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组织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动员、积极申报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立项数量是各高等院校科技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志。申报过程环节多、时间紧、评审严。各院部要明确专人负责,抓紧布置、认真组织、积极动员,结合学科优势和人员职称学历构成,有目标有重点的进行科研团队的整合和培养,从基金项目的申报、立项、经费到账、项目运行、绩效考核等方面制定激励政策,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积极性。

请各院部积极组织专家进行培训,重点从研究切入点的筛选与凝练、申请书内容与质量的优化提升等方面进行精准辅导,严把标书质量关。二级院系积极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专题培训,并填写《河南中医药大学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家培训会统计表》,将计划组织培训会的相关情况电子版于12月15日前发送至学校科技处工作邮箱。学校将对各院部培训会时间进行统一协调发布,进一步加强各院部间的合作交流。

学校科技处也将汇总各院部意见,积极配合各院部组织相关专家及熟悉基金委工作流程者到校进行专题宣讲,并组织有经验专家对确定上报的基金项目进行预评审,提高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标率,从整体上提升我校科研实力,促进我校向教学研究型大学转型。

二、申报人员要求:

1、既往承担我校博士科研基金并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要求人员,必须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2、我校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获资助者并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要求者,必须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3、凡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项目申报条件的我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应积极参与申报。

4.如符合要求但未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在2018年各级各类科研课题限额申报时,限制申报。

三、项目申请时间安排

(一)项目申请接收

1. 申报时间进度安排

(1)2018年2月28日之前:二级院部完成组织申报,并进行第一轮形式审查及资格审核。由各二级院部自行组织基金申请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二级院部聘请校内外专家进行讲座、对标书提出修改建议、反馈申报人、提交人员汇总表等。

各院部统一报送申请书至学校科技处时间:2018年2月28日。

(2)2018年2月28日——2018年3月10日:学校科技处审核点评各院部上报申请书。请各二级院部于2018年2月28日前将上报的所有基金项目人员汇总表以及需要学校聘请专家对其进行指导的申请书纸质版一份报送至学校科技处。学校科技处将2018年3月1日--3月6日,前组织专家当面点评,提出指导意见,返回修改。对重点项目,组织专家进行二次点评完善,在2018年3月7日—3月9日完成。

(3)2018年3月11日——2018年3月15日:学校审核上报阶段。学校对全校上报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进行网上和纸质材料的资格与形式审核后,完成上报提交。凡在2018年3月10日前未提交申请书者,学院将不保证其申请书的顺利上报;凡在网上提交过程中基金委申报系统反馈需退回修改的申报人,必须在3月15日前完成再次提交,过期一律不再变更。

(4)2018年3月16日——2018年3月17日:学校科技处在线打印上报公函和清单,对申报的标书进行最后审核、盖章。

另:凡申报涉及动物、人体及临床医学伦理问题的项目,请于2018年1月15日前向相关伦理委员会提交审核申请,以免延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上报。

单位

涉及范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河南中医学院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

实验动物

苗艳艳

13383715213

河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伦理委员会

实验动物、人体医学

王春芳

66285929

13673380539

河南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伦理委员会

实验动物、人体医学

刘培民

15838307218

2. 2018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3.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4.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通知要求,2018年对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开展无纸化申请试点。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8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所在院部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所在院部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4.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我校往年初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未通过的主要原因:

(1)申请人为在职博士生,未单独提供导师同意函;

(2)申请人为在站博士后,未提供依托单位承诺函;

(3)参考文献、论文、论著未按要求格式进行标注;

(4)申请人签名有误、漏签;

(5)项目研究内容不具有中医药特色,不符合项目指南要求;

(6)基本信息(学位、职称)与个人简历(学位、职称)前后信息不一致;

(7)申请书缺项(研究目标,研究方案,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可行性分析,特色与创新之处);

(8)已连续申请两年面上项目;

(9)未按要求填写附注说明,等。

6.注意学术不端问题: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申报系统将会对每一份上报申报书进行严格的内容审核比照,请各位申报人一定注意,对申报者提供的代表前期工作基础的相关文献、专利、成果奖励中的排名顺序、是否为通讯作者等信息,一定要与原件严格核对,避免科研学术不端问题的发生。以下是教育部列举的必须严肃处理的七种高校学术不端行为:

(1)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

(2)篡改他人学术成果;

(3)伪造或者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

(4)伪造注释;

(5)未参加创作,在他人学术成果上署名;

(6)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

(7)其他学术不端行为。

以往审核,曾有申请项目实验雷同,只是变更研究的药物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作为学术不端处理的;也曾有类似研究已获资助,变更少部分研究内容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作为学术不端处理的。

(四)二级院系注意事项

二级院部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基金工作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申请工作,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对申请人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学校科技处。具体要求如下:

1.所在院部应在学校规定的项目申请工作截止时间前提交本院部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统一报送经所在院部审核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及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一式两份,其中一份需加盖院部公章(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只需报送一份申请书加盖院部公章)。鉴于全部项目均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信息系统需要一定时间处理,请各院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院部项目申请书收取的截止时间。

2.依托单位报送纸质申请材料时,还应包括加盖院部公章的公函和申请项目清单,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

3.自然科学基金委于2018年5月5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四、其他

(一)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所在院部负有审核责任。

(二)《指南》于2018年12月底发行,并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三)自然科学基金委随时公布新的项目指南、通知通告和工作动态,请申请人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四)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刘琦

电 话:65955107

邮 箱:kyc@hactcm.edu.cn

申请书纸质材料建议双面打印并装订。

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 http://www.nsfc.gov.cn/

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址: https://isisn.nsfc.gov.cn/

科技处

2017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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